
11月28日,CFDA宣布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手艺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宣布后受理的中药新药应凭证此手艺指导原则的要求举行命名;已经受理的中药新药,其命名与手艺指导原则不符的,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增补申请重新命名。
可不更名的破例情形
关于已上市的药品,违反命名原则的要举行规范,CFDA要求以下三种情形的中成药名称必需更名:
1.显着强调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
2.名称不准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
3.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差别,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差别的。
与手艺指导原则不符的中成药名称也有可不更名的破例,CFDA明确,关于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药品名称中有“宝” “精”“灵”等,但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已经形制品牌,公众普遍接受的,可不更名。别的,泉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种种中成药制剂也不予更名。
将宣布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
中成药通用名称更名事情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认真,其将组织专家审查提出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并果真征求意见。在该名单确定并宣布后,列入名单内的中成药均应更名。
关于需要更名的中成药,批准更名之后,给予2年过渡期(以新名称宣布之日起计),过渡期内接纳新名称后括注老名称的方法,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顺应。
CFDA要求,批准更名之日起30日内,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备案更名后新的说明书、标签。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备案宿世产的药品,有用期在2年过渡期内的,该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至有用期竣事;有用期凌驾2年过渡期的,该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至过渡期竣事。
更名申请程序
CFDA也明确了更名申请的流程。在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宣布后2个月内,相关生产企业应以公牍形式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拟修改的建议通用名称,并提交相关资料:
1.凭证《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手艺指导原则》最多提供三个通用名称,按推荐序次排列,并详述命名依据。
2.出具与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政府网站药品数据盘问系统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效果。
3.涉及多家企业的品种,可由各企业单独提出更名;或协商一致后配合出具公牍(加盖各自公章),推选一家企业提出更名。
国家药典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提出的建议通用名称,并公示审核效果,再对公示征集到的反响意见举行研究,并确定更名后的通用名称。最后,国家药典委员会将审核效果报CFDA宣布。
11月28日,CFDA宣布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手艺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宣布后受理的中药新药应凭证此手艺指导原则的要求举行命名;已经受理的中药新药,其命名与手艺指导原则不符的,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增补申请重新命名。
可不更名的破例情形
关于已上市的药品,违反命名原则的要举行规范,CFDA要求以下三种情形的中成药名称必需更名:
1.显着强调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
2.名称不准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
3.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差别,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差别的。
与手艺指导原则不符的中成药名称也有可不更名的破例,CFDA明确,关于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药品名称中有“宝” “精”“灵”等,但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已经形制品牌,公众普遍接受的,可不更名。别的,泉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种种中成药制剂也不予更名。
将宣布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
中成药通用名称更名事情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认真,其将组织专家审查提出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并果真征求意见。在该名单确定并宣布后,列入名单内的中成药均应更名。
关于需要更名的中成药,批准更名之后,给予2年过渡期(以新名称宣布之日起计),过渡期内接纳新名称后括注老名称的方法,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顺应。
CFDA要求,批准更名之日起30日内,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备案更名后新的说明书、标签。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备案宿世产的药品,有用期在2年过渡期内的,该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至有用期竣事;有用期凌驾2年过渡期的,该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说明书、标签至过渡期竣事。
更名申请程序
CFDA也明确了更名申请的流程。在需更名的中成药名单宣布后2个月内,相关生产企业应以公牍形式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拟修改的建议通用名称,并提交相关资料:
1.凭证《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手艺指导原则》最多提供三个通用名称,按推荐序次排列,并详述命名依据。
2.出具与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政府网站药品数据盘问系统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效果。
3.涉及多家企业的品种,可由各企业单独提出更名;或协商一致后配合出具公牍(加盖各自公章),推选一家企业提出更名。
国家药典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提出的建议通用名称,并公示审核效果,再对公示征集到的反响意见举行研究,并确定更名后的通用名称。最后,国家药典委员会将审核效果报CFDA宣布。